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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协鑫热电有限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协鑫热电有限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宁价工[2004]326号)
南京协鑫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蒸汽价格的报告》(宁协热[2004]13号)收悉。依据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你公司供热的成本认证,考虑电煤价格波动因素,经研究,核定你公司临时供热中准价格为133元/吨,按上下10%的浮动幅度,自主确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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