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东城水岸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4]094号)
南京百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城水岸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东城水岸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经研究,同意东城水岸小区04幢多层住宅和小高层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3]012号文件试行,07、08幢有电梯住宅收费标准按小高层住宅标准试行。停车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下车库停车为200元,地面停车为150元。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次每辆5元。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