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基唐城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宁价房物字[2004]093号)
南京金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基唐城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金基唐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经研究,同意金基唐城小区多层和小高层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地面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2]078号文件试行,别墅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地下车库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辆200元收取(已售车位在100元内收取)。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次每辆5元。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