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京市中山中等专业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京市中山中等专业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宁价费[2004]401号)


南京市中山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维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你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一年来的运行情况,经研究,同意该专业学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即:每生每学期30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