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锦虹美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5]003号)
南京中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锦虹美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分期建设的情况,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暂按0.4元收取。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标准收取。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面停车场停车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