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第23届海棠花会期间门票价格的函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第23届海棠花会期间门票价格的函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宁价函[2005]09号)


南京市莫愁湖管理处:

  你处《关于莫愁湖公园举办第23届海棠花会期间调整票价的请示》(莫发[2005]2号)收悉。

  你处将于近期在莫愁湖公园举办第23届海棠花会,鉴于此项活动已举办多年,在游客中具有一定的影响,故同意你处按略低于去年活动期间门票价格15元/人次执行,该临时门票价格自莫愁湖公园主景区翻修结束正式对外开放和海棠花盛开时起至2005年5月8日止。其他对游客的优惠仍按我局宁价服[2001]264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