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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南京市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南京市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管理的通知
(二○○五年三月一日 宁价工[2005]069号)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管理,合理使用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现就加强2005年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是你公司为需新增自来水用水容量的用户进行自来水输水管网建设工程而统筹收取、统筹支付的经营性费用,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的减免,仅限于解困房、教师住房及安居工程住房,不得擅自扩大减免范围。

  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为你公司新增资本金,所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有关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的征收、管理,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南京市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管理办法》(宁价商[1996]31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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