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以基础设施、产业基地、脱贫能力三大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整村推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工作,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加快整村推进步伐,在抓好在建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同时,再启动建设209个重点村,到“十一五”末,全面完成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大力实施扶贫移民工程,搬迁贫困人口1.47万人,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加大扶贫培训力度,培训转移农村贫困青年1.5万人,完成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着力抓好产业扶贫,每年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1亿元,扶持贫困户1.2万户,扶持农副产品加工项目5个,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进一步深化社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每年治理土地面积3-4万亩,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3-5个,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六、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十八)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扩大农村贫困寄宿生资助面。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完善设施工程,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施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鼓励和组织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到“十一五”末,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
(十九)增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农民受益面,新农合覆盖面达到100%。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十一五”末,全面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解决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养老问题,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综合治理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到“十一五”末,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