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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健全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加大对公益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推广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单位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机耕、机播、机收作业能力,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

  (八)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和仓储运输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可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公益服务站。

  (九)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市场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鼓励商贸、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合理调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市场流通,保障有效供给。

  (十)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深入实施“金农”、“三电合一”、农村信息化示范、农村商务信息、“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等工程,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搞好信息员培训,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扩大农村信息覆盖面。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一)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切实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争每户有一个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的“明白人”。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富民。

  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政策,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切实抓好田间配套,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到“十一五”末,全市新建小型水利工程1013处,发展节水灌溉6万亩。继续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加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到“十一五”末,全市新修基本农田2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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