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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商政发〔200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全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到“十一五”末,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3亿元(现价),年均增长5.5%(可比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左右。

  一、进一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一)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将全市每年粮食总产稳定在65万吨以上,努力实现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从市场和资源的双重比较优势出发,不断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药、茶、烟、桑、菜等经济作物。中药材产业以发展五大商药为主,到“十一五”末,全市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发展到70万亩,茶叶发展到28万亩,烟叶发展到8.3万亩,蚕桑发展到10万亩,蔬菜发展到4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5万亩。坚持“强牧、优果”思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畜牧业以发展生猪、蛋鸡为主,果业以发展核桃、板栗为主。到“十一五”末,全市生猪、蛋鸡分别发展到300万头和1600万只,核桃、板栗分别达到153万亩和254万亩,扩大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二)优化特色产业区域布局。按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地缘和软环境基础,科学合理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向资源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市场区位优、产业基础好、环境质量佳的优势产区集中。继续坚持“山林草、塬粮果、川经药、城郊菜”和“南羊、北牛、川道猪鸡”的思路,加快形成以洛南、商州、丹凤、商南四县区为主的百万头生猪,洛南、商州、丹凤三县优质核桃,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五县区千万只蛋鸡,山阳、镇安、柞水三县板栗,商南、镇安、山阳三县茶叶,秦岭南麓地膜洋芋六大产业带,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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