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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香溪月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香溪月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5]028号)
南京亚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香溪月园小区停车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香溪月园小区露天车位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辆120元收取;小汽车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本批复有效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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