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系统未报项目的运动员可代表其他单位参赛,但必须于赛前一个月由双方单位签订协议书,并在南昌市体育局竞体处备案。
3、省、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的现役运动员不得参加系统组的比赛。
4、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参加办法
(一)各县区报项不得少于三个大项,其中田径为必报项目。
(二)系统组组团报项不得少于二个大项。
(三)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四)县区组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别项。
(五)各组别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团统一到大会竞赛处办理注册参赛手续。县区组运动员在注册时,需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系统组运动员注册时需交验身份证和工作证明。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县区组各项目年龄规定如下:
1、田径 甲组1991.1.1-1993.12.31
乙组1994.1.1-1995.12.31
丙组1996.1.1以后
2、游泳 甲组1994.1.1-1996.12.31
乙组1997.1.1-1998.12.31
丙组1999.1.1以后
3、跳水 甲组1998.1.1-1999.12.31
乙组2000.1.1以后
4、体操 甲组1999.1.1-2000.12.31
乙组 2001.1.1以后
丙组(幼儿基本体操)2002.1.1以后
5、乒乓球 甲组1994.1.1-1995.12.31
乙组1996.1.1以后
6、羽毛球 甲组1994.1.1-1995.12.31
乙组1996.1.1以后
7、武术 甲组1992.1.1-1994.12.31
乙组1995.1.1-1996.12.31
8、举重 甲组1993.1.1-1994.12.31
乙组1995.1.1以后
9、射击 甲组1990.1.1以后
乙组1992.1.1以后
10、摔跤 甲组1993.1.1-1994.12.31
乙组1995.1.1以后
11、柔道 甲组1993.1.1-199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