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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馨园公寓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馨园公寓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宁价房物字[2005]034号)
南京中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馨园公寓物业管理收费延期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馨园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经研究,同意馨园公寓小区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3]059号文件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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