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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南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及中药。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从业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针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0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开展基本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五)做好中医药支援基层工作。组织城市中医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医疗服务人员进入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一)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规律,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培养复合型、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专业骨干。建立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选拔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配备名师指导,培养新一代中西医结合骨干人才,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

  (二)注重继续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和本省的中医药教育资源,依托现有中医药院校和中医医院,组织不同层次的在职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紧缺人才、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员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到2010年,重点培训一批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员、专科专病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通过继续教育使一批应用中医药为主的乡村医生取得中医药中专以上学历,造就一批适应时代需求的中医药管理人才和中医药类别的全科医生。

  (三)注重师承工作。师承教育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各级中医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医院师承教育计划,安排年青医师跟师学习,传承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加快中医人才的培养。

  (四)注重发挥老中医作用。尊重保护名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对离退休名老中医要尊重其本人意愿,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抢救性措施,配备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要从政治上、工作上、身体和生活等方面给予照顾,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愿意留用的则留用,尽可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开展基层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县级中医院要有计划选派中医药人员到市级中医院进修。市级中医院要免费安排其进修,同时合理安排中医专家到县级中医院坐诊,做好传、帮、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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