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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三日 宁价费[2005]152号)


南京晓庄学院:

  你院《关于增加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院方山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用电80千瓦时、用水40吨的费用,超过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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