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城美境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5]037号)
江苏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城美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南城美境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无电梯多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有电梯住宅1.2元/平方米·月)在我局备案。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下车库业主共用车位停车为20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