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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鸡鸣寺几个宗教活动期间临时调价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鸡鸣寺几个宗教活动期间临时调价的批复
(宁价服[2006]111号)


南京鸡鸣寺:
  你寺《关于鸡鸣寺观音会、元旦、春节期间临时调价的请示》收悉。
  考虑到鸡鸣寺地方狭小,存在安全隐患,为运用价格杠杆适当控制人流量,同意在每年三个观音会期间(农历二月十八、十九;六月十八、十九;九月十八、十九)、元旦期间2天(公历12月31日、1月1日)、春节期间2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鸡鸣寺门票价格临时调整为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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