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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抓紧完成全市国家公务员“现代三项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抓紧完成全市国家公务员“现代三项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人字[2005]74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教育局,市级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处:
  根据国家、省、市“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于2002年、2003年相继下发《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字[2002]130号)、《关于在全市干部中开展英语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宁组通字[2002]32号)和《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宁人字[2003]6号),全面启动了国家公务员“现代三项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工作。要求到2005年底,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国家公务员都要完成“现代三项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并要通过测试与考核。
  国家公务员培训是法定培训,为确保国家公务员“现代三项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检查本地区、本部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已经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将培训考核的情况记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及时总结经验;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排出培训计划,抓紧督促落实。对照培训考核目标,凡未通过考核或未完成培训任务者,2005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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