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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干部中开展英语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干部中开展英语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宁组通[2002]32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教育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组织(干部、人事、教育)处:
  为全面落实《2001-2005年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江苏省2002-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现代化干部队伍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干部中广泛开展英语学习培训工作。现对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目标
  1、通过三年的学习培训,到2005年底使全市45岁(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干部,特别是各级各类公务员和参照机关的干部都能通过全市统一的初级实用英语水平考试。努力在全市干部中形成学英语、讲英语、用英语的浓厚氛围。通过包括英语知识在内的新的学习和武装,使全市机关干部成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带头人,成为富民强市的骨干和中坚。
  二、具体要求
  2、统一教材和考试大纲。推荐全市干部统一使用市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新编实用英语教程》及配套音带,教材及音带由市外语考务办公室负责发行。考试按照《南京市干部英语统一考试大纲》标准进行。
  3、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要坚持“自学为主、业余为主、分散办班为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学习培训。培训由各区县、各系统或干部所在单位组织安排,也可以到经市外语培训考务办公室认可的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各级机关每周可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用于英语学习。
  4、及时考试。各单位培训班次结束后,可向市外语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考务办及时安排集中考试。
  5、严格考核,确保经费。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到2005年,凡没有通过全市统一实用英语考试者,在年度公务员(含参照机关人员)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直至通过考试并拿到证书。干部英语学习所需教材费和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英语培训班所需培训费,由干部所在单位在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干部参加英语统考,只报销一次考务费。
  三、组织领导
  6、各级党委要从培养一支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靠得住、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高度,从塑造一支能积极应对入世挑战,担当现代化新南京建设骨干和中坚的高度,增强对这次全市干部英语学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班子,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英语学习培训的组织工作。此外,还要积极鼓励、提倡45岁以上的干部参加外语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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