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参加学术会议(未经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大会宣读论文(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际会议 6-4学分
全国会议 5-3学分
行政区级会议 4-2学分
省、市级会议 3-1学分
如小组交流、书面交流或以论文摘要编入论文汇编的作者,按下一级会议最低分授予。
(9)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综述(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 10-8学分
核心刊物 8-6学分
非核心刊物 6-4学分
内部刊物 4-2学分
(10)正式出版(或刊物发表)的译著、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校对者可按1/4授予学分)。
(11)正式出版的医学著作,每1000字授予1学分,第二、第三作者可按1/2和1/3授予学分。
(12)出版国家、省级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录像教材和幻灯片,录像教材分A(讲授实录型)、B(讲授与资料编辑型)、c(形象素材编辑型)三类,按成品放映时间每分钟的长度分别授予1、2、3学分;幻灯片每10张授予1学分。
(13)获科技进步奖(获证书的主要完成人员,按排序递减2学分)
国家级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25学分
二等奖 20学分
三等奖 15学分
四等奖 10学分
省、部级奖
一等奖 20学分
二等奖 15学分
三等奖 12学分
四等奖 8学分
市、厅级奖:
一等奖 12学分
二等奖 8学分
三等奖 6学分
局级奖(含区、县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4学分
二等奖 2学分
凡是一项成果获重复奖,按最高奖项授予学分。
(14)承担医学院校教学任务(授课)的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学历层次,专科以上(含专科)每学时授予0.5学分,中专每学时授予0.25学分。
(15)承担临床实习见习或进修生授课,每学时授予0.25学分。
(16)为临床进修班授课,按开设课程或讲座学时数计算。部省办班每学时授予0.5学分,市办班每学时授予0.25学分。
(17)出国考察、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18)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学历教育的考前辅导班,凡是医学专业的课程(基础课或专业课)取得合格证明的,每门课授予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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