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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南京市人事局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宁人字[2000]46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市各继续教育基地和特约培训单位:
  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是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共课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周期内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公共必修课。为规范和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我市从今年起在全市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公共课培训(以下简称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公共课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增新知识、树立新的思维观念、创造新的工作思路、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以适应新世纪新形势的要求。
  二、培训对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中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职称评定(含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在我市的部属在宁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是公共课培训的对象。
  三、培训内容
  为迎接知识经济挑战,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自今年起,我市将知识经济与科技创新等新知识的学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周期内必须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知识经济;(2)技术创新;(3)高技术;(4)科技成果转化;(5)技术资产;(6)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7)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8)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等。
  四、组织方式
  公共课培训统一由经市、区、县人事局认定公布的继续教育基地和特约培训单位承担,公共课培训不再区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系列和职称层次,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必须实行“六统一”:
  1、统一师资:各继续教育基地和特约培训单位承担公共课培训的师资必须是参加我局组织的公共课师资培训班并经考试(核)合格获得资格证书的教师,未参加公共课培训或参加公共课培训但未通过考试(核)的,一律不得承担公共课培训的教学。
  2、统一教材:《科技、经济与管理》(改革出版社)一书是公共课培训的指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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