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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客运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的通知

  (一)携带客运资格证件;
  ……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从业人员,……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分类:
  1、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携带客运资格证件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两次以上违反本规定,或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八、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顶灯等客运服务设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三)……;按照规定使用顶灯……等客运服务设施;
  ……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从业人员,……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分类:
  1、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顶灯等客运服务设施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两次以上违反本规定,或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九、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二)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的;
  ……
  处罚分类:
  1、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未造成客运影响或者造成轻微客运影响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三)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
  处罚分类:
  1、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轻微损失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从业人员人身伤害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两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从业人员死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两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一、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以及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不符合有关标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不符合有关标准的。
  处罚分类:
  1、未按相关规定安排车辆维护、保养、检测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相关规定安排车辆维护、保养、检测,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两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相关规定安排车辆维护、保养、检测,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两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二、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的;
  ……
  处罚分类:
  1、符合下列情形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1)在车厢内未按规定设置线路示意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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