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全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实绩,公开服务承诺。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6日。
1.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围绕评议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标准,自下而上地找出本单位本行业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做到边评议、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
2.各相关单位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法,组织并广泛听取行风监督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大胆揭露和批评不良风气,剖析深层次的原因,对照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向行风监督员反馈,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
3.各单位组织行风监督员及单位内部督查队伍,实施全方位、全时制、全员额的督查,通过明查暗访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增强督查效果。
4.各行业管理处在自查的基础上,要组织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等对行风状况作出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有事例,实事求是地作出客观的估价,为全市评议做好必要的准备。
5.各单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着重在加强职业道德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内部管理为主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功能。
6.在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闭环管理,逐一落实。
7.各单位要总结、推广在民主评议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先进典型和服务品牌的选树,努力做到以点带面、相互促进、整体提高。
第三阶段:评议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16日至11月上旬。
1.局组织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等采取听汇报、填问卷、召开座谈会、电话求助、模拟报案、上门咨询、节假日抽查、实地录像等方式,对参评单位和行业的行风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实例调查,并做出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
2.各单位要召开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座谈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并汇报行风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自我评价,当面听取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服务对象的意见。
3.各单位对评议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整改计划,抓好落实,限期整改,同时写出整改情况汇报。局组织评议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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