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处理和答复,特殊情况延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公示
(4)来信来访
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处理和答复,特殊情况延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及时回信或回电反馈投诉人。
公开方式:以信函方式
(五)供水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监督
(1)公示行业服务投诉监督电话:12319。
(2)执行市市政公用局行政责任问责制的规定。
二、供水企业服务公开
(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城市供水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公示
(二)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
南京市城市供水用水办法》第四章第
十六条等有关主要条款。
公开方式:在供水企业服务窗口公示
(三)文明服务公示原则
1、符合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2、符合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3、不低于供水企业达到的相应的服务星级标准。
(四)服务公示具体内容、要求
1、业务申请、办理
(1)办事流程:如接水、抄表到户、投诉处理等工作程序。
(2)时限要求:用户提出接水、抄表到户改造等业务申请,各项手续齐全的,应立即登记,并及时转办勘察设计;完成查勘后,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具备施工条件的,居民用户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2、维修服务
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折断事故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抢修工作开始后,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对DN≤500mm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500mm的48小时内修复,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对DN≤500mm的36小时内修复,DN>500mm的60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供水闸阀井井盖缺少、损坏,接报后2小时内设置好防护标志,8小时内重新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