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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供水、燃气、公共交通行业服务公开内容的通知

  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处理和答复,特殊情况延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公示
  (4)来信来访
  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处理和答复,特殊情况延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及时回信或回电反馈投诉人。
  公开方式:以信函方式
  (五)供水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监督
  (1)公示行业服务投诉监督电话:12319。
  (2)执行市市政公用局行政责任问责制的规定。
  二、供水企业服务公开
  (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城市供水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公示
  (二)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南京市城市供水用水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等有关主要条款。
  公开方式:在供水企业服务窗口公示
  (三)文明服务公示原则
  1、符合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2、符合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3、不低于供水企业达到的相应的服务星级标准。
  (四)服务公示具体内容、要求
  1、业务申请、办理
  (1)办事流程:如接水、抄表到户、投诉处理等工作程序。
  (2)时限要求:用户提出接水、抄表到户改造等业务申请,各项手续齐全的,应立即登记,并及时转办勘察设计;完成查勘后,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具备施工条件的,居民用户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2、维修服务
  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折断事故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抢修工作开始后,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对DN≤500mm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500mm的48小时内修复,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对DN≤500mm的36小时内修复,DN>500mm的60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供水闸阀井井盖缺少、损坏,接报后2小时内设置好防护标志,8小时内重新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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