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节水情况监督:随机对计划用水单位节水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节水政策要求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公开方式:在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公示
2、供水管理
(1)水质及水压监督
①水质监督:
公示内容:管网水常规四项具体数值,即浑浊度、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公示频率:市、区、县7家公共供水企业每月一次,供水规模在2万立方米/日以上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每季度一次,供水规模在2万立方米/日以下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及部分建制镇水厂每半年一次。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公示
②水压监督:
公示内容:水厂出厂水、管网末稍水和高标地段水的月压力合格率。
公示频率:市、区、县7家公共供水企业每月一次,供水规模在2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企业每季度一次。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公示
(2)服务质量的监督
公示内容:重点是用户接水、抄表到户业务办理、爆管维修服务、抄表等方面的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公示频率:每半年一次。
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供水企业,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及时督促予以纠正,同时,对检(抽)查结果进行全行业的通报。
公开方式:行业通报
(3)供水安全的监督
公示内容:主要是供水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责任的明确、安全巡查制度实施;水厂生产的各环节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
公示频率:每半年一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公开方式:行业通报
3、行政执法
公示内容:
(1)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2)供水节水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3)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公示频率:根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重大行政复议的发生情况,及时公示。
公开方式: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公示
4、首问负责制及投诉处理
(1)设立行业服务投诉电话:12319
(2)首问负责制
公布业务受理电话,明确责任人。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工作,认真办理、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告知办理时限;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工作,须告知经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3)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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