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秦淮河游船票价的复函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秦淮河游船票价的复函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宁价函[2005]22号)


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淮河游船票价的报告》(秦建开[2005]67号)文,收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游船项目属于企业自行定价范畴,具体票价应由你公司自行确定。根据国家发改委《成本监审办法》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游船项目成本内进行了监审,建议你公司游船票价从有利于促进旅游发展、培育市场和让利的原则出发,每人次票价最高不超过1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