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2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温政办[200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02年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城市绿化工作,大力进行“花园式单位(居住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绿化工作的全面发展。经单位申报,市和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查、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等33个单位2002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瓯海中学等28个单位“花园式单位”(名单附后)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搞好绿化维养,巩固绿化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