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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车站大道站前1-2号地块(华盟广场)方案设计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车站大道站前1-2号地块(华盟广场)方案设计的批复
(温政办[2003]21号)


市规划局:
  温市规〔2003〕40号文悉。车站大道站前1-2号地块(华盟广场)是温州火车站区域集商业、办公为一体的超高层建设项目。其设计方案根据你局组织技术论证,又由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交通、消防、结构、景观等设计专项内容着重进行了深化。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平布局

  该方案总平布局基本符合出让规划条件控制要求,但要加强交通组织方面的分析,与北侧的站前1-1号地块(已建)之间应合理衔接并在总图中表达明确。

  二、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7408平方米(最后以地籍图为准)。

  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68100平方米(不含消防避难层375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2060平方米(两层)。

  总层次:地上41层(含两层避难层),总高度149.95米;地下2层。

  建筑密度:35.0%。

  容积率:9.19。

  绿地率:21.0%。

  以上指标中总建筑面积超出出让规划要求3100平方米,超出比例为4.77%,其余指标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总体指标不影响规划布局,可予以认可。超出土地出让协议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市有关文件执行缴费,无偿提供的公建配套面积相应增加。

  三、建筑造型与外立面装饰

  该建筑造型基本可以认可,在扩初设计中应进一步细化、优化,协调裙房与主体的比例关系,并提供最后确定方案的模型及真实环境的效果图。外立面应采用节能、环保型装饰材料,待提出具体设计后再进行审定。

  四、方案各专项设计

  结构专项设计初步认可,在扩初前由市建设局组织结构专项论证。有关消防、人防、交通及停车、给排水、电力、通讯和环境评估、节能、智能化等专业设计问题,根据各职能专业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在扩初阶段深化落实。

  此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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