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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防“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青山白化回潮的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防“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青山白化回潮的通告
(通告(2006)1号)


  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巩固殡改成果,打好“三沿”综合整治大会战,确保我市生态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加强对沿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沿铁路、沿通航河道两侧及保护(水源、文物、自然、森林公园)区、住宅区、风景名胜区、开发区、耕种区(“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坟地覆土深埋、绿化植被工作,严防青山白化回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青山白化治理以恢复山体生态为目标,针对不同私坟类别,采取拆除、平毁、覆土深埋、迁移、绿化植被等多种方式。对迁移、拆除、平毁后的墓基要及时清理,并植树绿化、覆土深埋或实现复耕。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本辖区青山白化治理和后续巩固工作计划,要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殡葬监察队伍,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坟山(地)巡防监管,严防“白化”回潮,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管理、有措施。

  三、严禁私坟翻新、修复、扩建及刷白涂绿,禁止新建任何形式的私坟及家族墓地、宗族墓地,违者一律强制予以拆除、平毁、深埋或迁移,所需费用由坟主承担。

  四、清明期间各地要加强殡葬宣传,切实抓好坟山(地)绿化植被工作,特别是已治理过的私坟,要及时深埋覆土,绿化植被。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全市范围内有违反规定刷白涂绿、修复、翻新、扩建和新建私坟及建造家族墓地、宗族墓地的行为,应当向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温州市殡葬改革宣传月领导小组办公室:88217175、 88217180,鹿城区:88350645、88361479,龙湾区:86355159,瓯海区:88531850、88508665,瑞安市:65893693,乐清市:62533183,永嘉县:67225762,洞头县:63480407,平阳县:63729555,苍南县:64753224,文成县:67832667,泰顺县:6759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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