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座席服务。在工作时间内,“12366”通过人工座席接听咨询人电话的方式提供纳税咨询等服务。
(二)语音自助服务。“12366”可以在每天24小时内向咨询人提供信息查询以及向咨询人提供录音受理等服务。每个项目根据其具体内容,分设若干小项,内容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录制,定期维护,并根据需要拓展。
(三)其他服务。“12366”系统通过发送短消息、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服务方式通知或提醒咨询人办理涉税事项。
第七条 “12366”服务内容
(一)办税指南。提供有关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违法违章处罚、减免税办理、法律救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资料等咨询查询服务。
(二)政策法规查询。提供有关税收(费、基金)政策的咨询查询服务。
(三)发票查询。提供有关发票真伪、发票中奖的咨询查询服务。
(四)综合查询。提供有关机构设置、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信用等级、“双定户”定额、报批文书办理(文书审批)、咨询人的税种(费、基金)登记(纳税辅导)、欠税(费、基金)情况、税(费、基金)款入库等事项的咨询查询服务。
(五)举报投诉。受理(转办)涉税(费、基金)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和对地税机关及其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
(六)最新通知通告。提供地税机关最新通知通告等事项服务。
(七)异地查询。依托“12366”系统,实现异地查询和远程咨询服务。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12366”设置咨询岗、班长岗两个岗位。
第九条 咨询岗的岗位职责(各市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岗责进一步细化)
(一)负责接听咨询人电话咨询,判断问题类别,正确提供有关地税事项指引,按照资料库及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文件解答有关地税法规、政策及操作规程等问题,或通过内部求助完成解答。
(二)负责详细、准确记录疑难问题,传递给班长岗,班长岗传递回解答结果后,将结果及时向咨询人回复。
(三)负责转接咨询人要求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报电话、投诉电话,但不接听内容;需要笔录的情况,记录完毕立即交班长岗处理,并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