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56号 2008年4月30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01年9月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1〕108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疫情分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专业技术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
3 疫情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2 预警
4 信息管理与报告
4.1 信息管理
4.2 信息报告
5 分级应急反应
5.1 等级确认
5.2 分级反应措施
6 应急反应终止及评估
6.1 应急反应终止
6.2 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7 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
7.2 技术保障
7.3 物资、经费保障
8 奖励与责任
8.1 奖励
8.2 责任
8.3 补助与补偿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及《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