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鄂办发〔2008〕15号 2008年5月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湖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就是要统筹城乡资源,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广大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断加强,一大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在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活跃农村市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缺乏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等问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这种现状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广大农民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作用的发挥。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创我省农村人才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