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义务教育段“五四”学制向“六三”学制平稳过渡的意见
(包府发〔2007〕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制的要求,我市从2002年秋季入学始,全市小学执行“六三”学制,2007年至2009年是全市中小学学制过渡的关键时期。2002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今年将升入小学六年级,全市小学纯增一个年级,初中一年级不招生,中小学校舍、师资等问题,因学制的调整将发生重大变化。为确保学制平稳过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做好学制过渡工作
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充分理解领会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制的要求。学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时间长度的变化,它受政治、经济、人口、教育等因素制约,是一个关系全局的系统工程,也是关系学生发展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做好学制过渡工作。
要正视学制过渡期间的矛盾和困难,做好调研,摸清底数,研究问题,解决矛盾,统一步调,统一进程,落实全市教育一盘棋战略,做到学制过渡一步到位,确保学制过渡进程不延滞。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统筹协调,确保学制平稳过渡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是学制过渡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学制过渡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工作进程,各级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四”向“六三”学制过渡,将影响到全市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小学校舍变得紧缺,初中校舍紧缺现象得到缓解。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抓住学制过渡的契机,将学校布局调整、危改工程等重大问题统筹考虑,系统谋划。规划部门要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特别是市四区与旗县城镇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规划,以此推动我市中小学校布局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初中校要充分利用校舍资源,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更加优化初中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提前在经费投向方面做出相应调整。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对新增年级所需的校舍建设资金、各项设施设备资金提前做好预算,并确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及学制过渡所需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人事、编制部门要重新核定相关学校编制,做好学制过渡期间教师的补充和分流工作。在保证师资质量的前提下,要兼顾教育教学需求和教师个人发展等问题,积极、稳妥、合理地做好教师补充和分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