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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8〕125号 2008年8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各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里氏8.0级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认真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主要措施,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汶川大地震90%以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是由于地震对建筑物、构筑物破坏造成的。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认真总结汶川大地震的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与学习,切实增强抗震设防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避相结合的方针,在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抓好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标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组织编制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做好城市抗震规划是建设领域抗震防灾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科学指导推进县、乡(镇)、村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结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标准》,重点开展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生命线工程等重点保障点和避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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