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畜牧局,由畜牧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
1、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救援小组贯彻落实指挥部救援命令,执行各项抢险救火任务。
2、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收集、汇总火场救援情况,对外发布信息。
3、进行全方位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下列火灾时,经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根据火情,决定启动本预案。
(一)距市区界线10公里以内的草原火灾,对市区境内草原造成较大威胁的草原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草原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国家重要建设项目区和重要生产生活设施的草原火灾。
(四)燃烧超过6小时仍未控制或超过十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草原火灾。
(五)造成1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草原火灾。
(六)需要向上级支援或乡镇政府请求市区政府救助或者政府要求直接组织实施应急处理的草原火灾。
四、信息报告与处理
(一)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责任单位的草原防火综合能力。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草原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市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
(三)草原火灾的报告,必须及时、迅速、准确,就近就地层层上报。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场风力、烟雾走向、火势大小、发展方向以及对蔓延趋势的估计,起火地点的植被状况;扑火力量及附近的地理现状,居民居住情况等。
(四)发现火情除立即组织扑救外,应迅速由当地草原防火领导小组逐级向上一级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
五、火灾扑救
(一)发现草原火灾后,孙家滩地区管委会草原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当4小时后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向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同时,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按预案组织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