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园林绿化设施。不得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不得在树木上乱挂杂物和乱钉钉子,不得破坏和私自接用绿化浇灌供水设施,不得在草坪、花坛里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不得在树木上搭挂任何杂物,不得往树坑里倾倒污水、垃圾,对占用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4.环卫设施。不得将果皮箱当作垃圾箱大量向内倾倒垃圾,不得往果皮箱里倾倒炉灰,不得往果皮箱里投放燃烧的物质,引起燃烧造成果皮箱损毁的要照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组织领导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7年3月20日--3月31日)。
  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新闻媒体或采用设立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充分调动各责任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
  (二)签订责任书阶段(2007年4月1日--4月15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各自城市管理部门,划定责任区范围,上门动员落实;告知“门前三包”责任内容,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全面开展工作阶段(贯穿城市管理整个过程)。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设施管理工作。各级管理部门配置专门人员,做好指导、监督、考评工作,保证“门前三包”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效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在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各地区要制订贯彻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建设、城监、绿化、环卫、环保、卫生防疫、工商、公安、交警等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避免出现部门工作“单打一”和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