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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包府发〔2007〕1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努力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全市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逐步发展壮大的企业,锻炼了一批投身于科技创新并取得较大成果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决定,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等21个先进集体和陈建军等10名科技创新优秀人才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促进全市科技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全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富裕民主和谐的新包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
全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科技创新突出企业技术中心(8个)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五二华业特种材料研发中心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二、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4个)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企业(3个)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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