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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37户小炼铁企业实施关停的通告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37户小炼铁企业实施关停的通告
(包府发〔2007〕2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40号令)淘汰类第五条第6款立即淘汰“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2007年前重点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的落后能力”的要求,决定对我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炉容均在100立方米及以下的37户小炼铁企业实施关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列入关停名单的小炼铁企业要自行断电、停产并拆除生产设施。
  二、对没有按时关停的企业,市经济委、环保、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将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三、对拒不执行关停措施,借故滋事,阻挠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包头市关停小炼铁企业名单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包头市关停小炼铁企业名单

  一、固阳县(18家)
  固阳县宝润矿冶公司        固阳县友鑫冶炼公司
  固阳县蒙晋冶炼公司        固阳县晋阳冶炼公司
  固阳县新泰冶炼公司        固阳县福顺冶炼公司
  固阳县福顺冶炼公司        固阳县国源冶炼有限公司
  固阳县鑫业冶炼公司        固阳县万兴炼铁厂
  固阳县永盛元金属制造公司     固阳县鑫源炼铁厂
  固阳县天顺冶炼公司        固阳县瑞烨钢铁公司
  固阳县鸿泰炼铁厂         固阳县熠鑫冶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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