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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地区、支持旅游发展先进单位、最佳旅游宾馆、优秀旅游景区、优秀旅行社、先进旅游工作者和优秀导游员的通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地区、支持旅游发展先进单位、
最佳旅游宾馆、优秀旅游景区、优秀旅行社、先进旅游工作者和优秀导游员的通报
(包府办发〔2007〕2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
  2006年,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强化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和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消防意识,激发和鼓舞全市消防战线的工作热情和旺盛斗志,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昆区等3个地区,包头钢铁(集团)公司等30个先进集体,周绍峰等61个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推动我市的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构建“平安包头”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地区(3个)
  昆区   达茂旗   稀土高新区
  二、先进集体(30个)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保卫部(武装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包头市建设委员会          包头市水务局
  稀土高新创业园区建设指挥部     达茂旗政府办公室
  昆区教育局             青山区公安分局
  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         土右旗公安局
  青山区幸福路派出所         九原区城关派出所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昆区林荫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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