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黄河防凌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
(包府办发〔2007〕38号)
沿黄河各区、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目前黄河开河在即,防凌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根据黄河我市段的冰情、水情及气候因素等特点,预测黄河包头段将在3月15日左右开河。至2月底三湖河至头道拐槽蓄水量达8.4亿立方米,比去年多1.4亿立方米,我市昭君坟水文站流量440 立方米/秒,水位已达到1009.86米。开河时如气温回升较快将有可能出现凌水流动不畅,卡冰结坝,壅水上涨,由此引发的多种险情极有可能发生,我市面临的黄河防凌任务非常艰巨。沿黄河各级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凌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防凌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黄河防凌安全。
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我市的防凌形势,为确保黄河防凌安全,沿黄河各级政府、全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以下防凌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凌责任
我市是黄河防凌的重点地段,确保黄河防凌安全是我们的重大责任。由于目前黄河的冰情、水情和我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河道特点及开河期间的气候因素,我市今年黄河防凌形势依然严峻。沿黄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黄河防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防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早提出对策、措施;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险情点要积极防范,不能有任何松懈和疏忽,要扎扎实实落实各项防凌措施;沿黄河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带头抓好落实,确保实现防凌安全根本目标。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防凌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负责防凌指挥、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其他领导对重要河段、重点部位、重要工作环节要包干负责,认真分解落实防凌责任,调动各方面的防凌抗灾积极性,确保防凌措施和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加强防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防汛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近年来行之有效的防汛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包工程、包重点险工险段、技术负责制和值班工作制,明确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为防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做好各项防凌抢险准备
沿黄河各级政府、市防凌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防凌抢险准备工作,做到领导、队伍、物资、预案、措施全面落实。各级防汛部门要在近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不到位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到位;要积极协助政府进一步完善防凌抢险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都应有完善可行的预案处置。各有关单位的重点防凌工程和部位也要制定预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一旦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