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党政机关、驻包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在岗职工,提倡以资抵劳缴纳绿化费为主。收费计征标准为每年每人3个义务工日。每个义务工日计征标准,由各地区绿化委员会和财政、物价部门按本地区的日最低劳动工资标准确定。
要加强绿化资金管理。各地区收缴的绿化费要在财政设立专户,中直、区直企业要指派专门部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各级绿委办、监察、审计部门要抓好监管工作。
三、精心组织,注重质量,切实抓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一)严格执行《包头市2006-2010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规划》。各地区、各大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安排部署,争取时间,加快进度,今年必须按照全市规划要求至少完成三分之二的建设任务。
(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原则要求专业队施工,以保证基地建设质量。在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不能保证建设质量、进度的情况下,要聘请专业队施工,也可以向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缴纳绿化费,代为负责施工建设。
(三)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要与通道绿化、景观建设相结合。昆河至梅力更段的基地建设,今年必须完成通道两侧防护林建设任务,然后向外延伸。
(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要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基地建设要积极参与到新农村牧区建设中来,要与村屯绿化紧密结合,重点突出新农村新牧区绿化样板村建设。
(五)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要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依据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将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与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以产业化支撑促进农牧民增收。
(六)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要与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 努力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
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月宣传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力量,加大对林业宣传的力度,把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义务植树主管部门要制作树立标语牌,醒目地带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和巨大成就、相关法律政策等,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破坏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积极投身到绿化国土的伟大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