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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先进地区的通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先进地区的通报
(包府办发〔2007〕5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好评。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综合评价情况,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先进地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达茂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再立新功。全市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学习先进,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勇于创新,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用实际行动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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