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红十字工作先进地区的通报
(包府办发〔2007〕6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红十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发扬 “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红十字工作先进地区青山区、昆区、九原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市红十字工作再立新功。全市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学习,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着手,采取多种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生活救助、就业服务、医疗救助、子女上学、法律援助等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困难群众、扶助弱势群体的和谐氛围 为构建和谐的新包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