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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07年春季爱国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爱国卫生监督检查(4月1日-5月31日)。
  市、区两级爱卫会,要对各地区春季爱国卫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式监督检查。同时,对“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和春季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积极协调进行处理,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对春季爱国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媒体曝光,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要求与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也是一项传统性、季节性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与提高,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地区、部门要站在“富民强市”的战略高度,继续贯彻“政府领导、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负责、积极有效地组织好春季爱国卫生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真抓实干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工作、干出成绩。春季爱国卫生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爱卫会统一安排部署,由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广泛动员、全面参与。要通过整治、清理环境卫生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爱环境、讲卫生、建家园、树新风”的爱国主义思想和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水平,为“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紧密配合、增强合力。各部门、单位要从搞好城市大环境卫生的全局观念出发,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积极参与以治脏、治乱和除害灭病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工作,增强合力,共同把这次活动组织好。
  (四)强化监督,搞好评比。各级爱卫会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协调。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种举报案件。市爱卫会要组织开展以明查、抽查、暗查相结合的督查工作,并将结果向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市爱卫会将把春季爱国卫生的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银鹿奖”考评范围。各地区要结合工作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加强宣传,促动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对环境脏乱差,治理不积极的地区和单位进行曝光,促动工作。各旗县区每周五下午4时,向市爱卫办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数字统计,周报情况将记入2007年目标管理项目。春季爱国卫生工作总结材料,在6月5日前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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