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07年“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7〕9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2007年“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包头市2007年
“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助手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各级红十字会,从2006年开始每年自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起开展“博爱一日捐”大型公益募捐活动,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金,积极开展救灾和社会救助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博爱一日捐”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7〕13号)的要求,按照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为搞好我市今年的“博爱一日捐”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广辟社会资源,筹集慈善资金,建立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包头市“博爱一日捐”大型公益募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云文霞(副市长)
副组长:
邵文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鹏程(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李 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