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加强行业监督,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修订《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满足社区居民用药需求,保证群众就医安全。制定全市中蒙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
2.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3.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价格部门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政策。
4.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逐步创造条件在自治区的高等医学院校建立全科医学的院系和专业,积极开展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城市社区困难居民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各项卫生服务。
6.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项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并加强社区卫生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7.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服务的政策和措施,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技术职称的授予与管理工作。
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政策措施。
9.建设规划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城镇新建或改建城市居民小区时,预留必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并依法监督实施。
10.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服务指导和管理。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2.各级残联负责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三)努力营造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环境条件。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区旗县政府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发展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造福人民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社区卫生。要加强社区卫生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对在社区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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