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政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臭氧层损耗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国际环境问题之一备受国际关注。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国作为目前最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履约的成败对整个公约的成功至关重要,中国的履约行动也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如何高效地履行公约约定的义务,按时淘汰ODS,不仅是维护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的需要,也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ODS的管理工作,按照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方案
为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工作的管理,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速淘汰ODS,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依照《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1999年修订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宁波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加速淘汰ODS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宁波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利冕
副组长:叶剑鸣 市政府
徐畅成 市环保局
成 员:汪友方 市环保局
朱学峰 市质监局
谢月娣 市发改委
王伟标 市公安局
陈红萍 市工商局
吴胜甫 市贸易局
胡跃军 市交通局
郭振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周宏华 市农业局
徐常升 市粮食局
张镇岳 市财政局
李千火 市国土资源局
王丽萍 市规划局
方 巍 市信息产业局
阎志辉 宁波海关
李忠榜 宁波检验检疫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徐畅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友方、朱学峰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