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灾后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是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全力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泛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高质量地做好对口绵竹就业援助工作。
为加强对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庆华
副组长: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甘志雄
成员由局就业与失业保险处、职业培训处、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对口就业援助的组织、管理、联络协调等工作。各市(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对口就业援助工作。
(二)加强层级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市局将建立对口就业援助目标考核制度,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就业目标一并考核、按月通报。并将相关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省厅下达的就业援助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统计制度,掌握基础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对口就业援助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对口就业援助统计制度,按照规定的统计口径、上报时间向市局及省厅报送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以便于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做好灾区来苏务工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建立专门管理台帐,清楚掌握在本企业务工的每一名灾区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家庭、技能等情况,做到“人有表(灾区务工人员登记表)、厂有册(人员花名册)、市(区)有帐(人员台帐)”,管理台帐作为提供就业服务、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保证对口就业援助相关补贴按时按规定发放到位。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就业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人督办,明确专人负责,并保持统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四)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援助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不断深入宣传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在坚持“待遇与信誉结合”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下,积极落实挑选各地信誉好、形象佳、有社会责任心且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加入就业援助工作中来。在企业用工后,要定期进行回访,对用工企业和灾区来苏务工人员遇到的新情况及时掌握,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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