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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援绵竹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援绵竹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劳社就[2008]35号)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苏州市支援绵竹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苏州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苏州市支援绵竹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有关精神,苏州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对地震灾区开展就业援助中,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苏州市区)、广济镇(昆山市)、东北镇(张家港市)、土门镇(常熟市)、兴隆镇(吴江市)、齐天镇(太仓市),这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口就业援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序推进的原则。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对口支援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紧密衔接,有序推进对口就业援助的各项工作内容,积极为来我市务工的灾区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
  (二)坚持“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六个统一”的原则。在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中,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进度、统一部署的要求,根据当地恢复重建工作规划、受援地区就业情况和本地实际,严格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工作进度有序开展对口就业援助工作。
  (三)坚持以受援方为主的原则。在本次对口支援绵竹市各有关乡镇的工作中,要遵照中央、省、市坚持以受援方为主的恢复重建工作要求,配合绵竹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调动当地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活动,帮助恢复重建家园。
  (四)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及省劳动保障厅的具体要求,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为期三年。各市(区)在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中要根据自身特点,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三年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口就业援助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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