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包府办发〔2007〕8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市建委制定的《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建设委员会 2007年4月)
近年来,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成效显著,为我市乃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有153家建筑业企业、8200名工程技术人员、9万多名从业人员,接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4万余人就业。2006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83.8亿元,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建筑业发展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06〕84号)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全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整优化结构,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质量安全,推进科技进步,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继续推动建筑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至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上缴税金约5亿元,增加就业岗位3万个,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工业化、现代化要求,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的建筑业体系、行业管理体系和企业运行体系;增强全市建筑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推动作用,增强建筑业在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力争实现“区内前列、西部一流”的建筑业发展目标。
2.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培育发展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至2010年,力争培育出1-2个年产值20亿元以上、3-5个1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形成较为合理的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总分包体系。培育甲级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15家以上,切实形成与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队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和提高建筑市场占有率,千方百计拓展建筑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快我市建筑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变,全力拓展外埠乃至国外市场。